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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设立烟台文达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公示
关于申请设立烟台文达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公示
我厅于2011年1月18日受理了刘绍文、陶进文提出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。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,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:
一、 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:烟台文达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。
二、 组织形式:普通合伙。
三、 办公场所:烟台市芝罘区市府前街93号万隆科技园2C5。
四、 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(法定代表人)姓名:夏本平。
五、 出资总额(注册资本):人民币50万元。
六、 该事务所共2名股东,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:
1.刘绍文,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:370500100003,最近5年执业经历:
2005年12月-2010年08月 山东新华烟台分所;
2.陶进文,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:370500140005,最近5年执业经历:
2005年09月-2009年11月 山东国信会计师事务所;
2009年11月-2010年8月 山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烟台分所。
根据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24号),上述合伙人(股东)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;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;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,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(股权转让)手续。
以上公示时间截止于2011年1月11日,共15个工作日。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,欢迎向我厅(局)举报。
举报联系方式:
电 话:0531-82669970
通信地址:济南市济大路3号行政许可受理中心
邮 编:250002
邮 箱:sdfoffice@163.com
山东省财政厅
二○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|